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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
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09-29 浏览
原标题: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湘潭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小时。本标准从202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