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
原标题: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
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为韶山市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韶山学校思政教育实践营地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课程研发等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文史哲大类、教育学类、政治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等相关专业。
4.男女不限,年龄32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曾获地市级以上课程比赛、演讲类比赛奖励者,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学段),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6.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甘于奉献的教育情怀;有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9日,
2.报名方式:
扫描附件1报名微信小程序码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曾获地市级以上课程比赛、演讲类比赛奖励者,还应上传获奖证书或其他佐证资料。
(二)打印准考证及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3月13日-15日,登录报名小程序进行下载。
2.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形式与内容:闭卷考试,科目为申论: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8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本人寸照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荣誉证书等能证明学习、工作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请装订成册)。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8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 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2.形式与内容:试讲(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不得携带手机进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排名入围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六)体 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须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研究同意,按照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校聘人员,由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相关待遇
校聘老师薪资待遇(含年底绩效考核奖金)比照韶山市新入编教师发放,并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职级相应增加。正式聘用后,根据工作任务量,年综合收入可达10-12万元。家在外地者可提供住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17352639328
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为韶山市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韶山学校思政教育实践营地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课程研发等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文史哲大类、教育学类、政治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等相关专业。
4.男女不限,年龄32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曾获地市级以上课程比赛、演讲类比赛奖励者,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学段),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6.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甘于奉献的教育情怀;有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流程
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9日,
2.报名方式:
扫描附件1报名微信小程序码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曾获地市级以上课程比赛、演讲类比赛奖励者,还应上传获奖证书或其他佐证资料。
(二)打印准考证及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3月13日-15日,登录报名小程序进行下载。
2.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形式与内容:闭卷考试,科目为申论: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8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本人寸照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荣誉证书等能证明学习、工作业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请装订成册)。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8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 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2.形式与内容:试讲(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不得携带手机进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排名入围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六)体 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须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研究同意,按照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校聘人员,由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相关待遇
校聘老师薪资待遇(含年底绩效考核奖金)比照韶山市新入编教师发放,并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职级相应增加。正式聘用后,根据工作任务量,年综合收入可达10-12万元。家在外地者可提供住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17352639328
韶山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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